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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香港] 如何移民香港永居赢的身份?

近年来不少人通过读书、专才、优才等计划赴港定居。根据香港的规定,他们如果想要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和特区护照的话,必须符合《入境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并且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不少于七年。那么问题来了," 连续通常居住 " 是什么意思 ?如果不在香港常住,7年后是否能拿香港永久身份证?

香港移民最火爆的是投资移民还存在时,据统计自2003年至2011年底,一共有近2万人申请,大部分已获正式批准在港居住,为香港吸引了不少资金。但因为申请人多如过江之鲫,2015年香港政府不得不暂停了投资移民。

自投资移民通道关闭之后,香港移民有所降温,直到2018年香港优才计划和专才计划的实施,申请人数才又恢复了狂飙突进。之所以香港政府会推出这两项计划,其主旨还在于吸引人才,为香港的经济繁荣做出贡献。特别是2018年底粤港澳大湾区纲要发布之后,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,香港对杰出人才需求更是与日俱增。



从字面上看," 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 " 与 " 必须只能居住于香港 " 意思截然不同,这意味着申请人是可以离港的。也就是说,香港 "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" 所要求的 " 通常居住 ",是指申请人应以在香港生活为中心,但是对于申请者在港居留时间长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与限制,这样的灵活性事实上给予了申请者一定的自由。


根据香港入境条例第2(6)条,香港入境处在审核 " 通常居住 " 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申请者不在香港的原因;

在香港是否有惯性住所;

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香港居住 ( 包括配偶及子女 );

是否受僱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;

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;

是否合法、按时报税 。

以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为例

综合计分优才计划的签证年限发放为 2-3-3模式 ( 即 2 年 +3 年 +3 年 ) 。也就是在成为香港的永久居民之前,需要办理三次签证。第一次逗留签证可凭申请成功后,入境处发放给主申请人的《原则上批准通知书》办理为期两年的逗留签证。此外的,剩下两次香港优才计划续签都必须符合香港的《入境条例》的香港条件方可办理。

而有的居民获得 "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" 的批准后,又无法长期在港定居,在申请续签的时候,有可能就会因为不符合香港的《入境条例》而被拒绝。


那么这类人士如何让香港入境处信服自己确实是 " 通常居住于香港 "呢。根据上面6点关于" 通常居住 " 的考虑因素,提供以下资料即可:

1、子女在港就读证明 ( 成绩单、学生手册等 );

2、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 ( 自购、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 );

3、在港购买车辆、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;

4、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;

5、公用单据 ( 水电费、煤气费、电话费、网络费等 );

6、金融机构单据 ( 银行月结单等 );

7、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;

8、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;

9、社群服务 ( 慈善集团、商会、私人会籍等 );

10、香港公司委派僱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;

11、聘请专业人士证明 ( 家庭医生、律师、会计师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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