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2018年12月绿卡排期进度,早拿绿卡的三大好处 美国国务院 (Department of State)在2018年11月初公布了2018年12月的移民排期,包括Filing Dates和Final Action Dates。 估计美国移民局(USCIS)会和此前一样,继续采用Filing Date的排期,来决定申请人是否能够提交I-485绿卡申请。对于身在美国境外的申请人,美国国家签证中心(NVC)会在Filing Date排到的时候开始领事处理步骤,安排移民签证手续。美国驻中国广州总领事馆会按照Final Action Date来决定是否颁发移民签证。 政府公布的排期日期,相当于中国高考录取的分数线。而个人申请的优先日期,相当于个人参加高考的总分。两个日期相比较,就可以决定申请人的绿卡进度。上一个月,2018年11月,排期和2018年10月相比基本没有变化,因此我们没有单独写文章说明。 对于出生在中国大陆的申请人(下同),EB-1杰出人才,新的排期日期(Filing Date)停留在2017年10月1日,没有变化。EB-2类别,包括NIW国家利益豁免,和雇主支持的PERM, 排期日期是2015年9月8日。对于EB-3类别,包括需要本科学历的工作和技术工作,排期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。 亲属移民的排期大多没有变化。对于需要排期的亲属移民,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,排期日期(Filing Date)是2017年12月1日,排期时间一年。绿卡持有人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,排期日期是2014年3月22日,排期时间四年多。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,排期是2012年3月8日,已婚子女排期是2007年1月8日。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排期前进到2006年2月1日。此外,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,包括配偶,父母,和21岁以下子女,办理绿卡不需要排期。 从上面的数据,我们可以看到,EB-1和EB-2的排期接近,Filing Date只相差两年左右(Final Action Date只相差一年左右,下面会具体讲到),而EB-1A的难度往往要比EB-2 NIW高很多,EB-1B则需要雇主支持。早办NIW有如下几点好处: 申请早提交,早放心。一般来说,一位申请人,尤其是理工科的科研人员,如果符合办理EB-1A杰出人才的标准,那么这个资质不是一夜之间从天上掉下来的(大家知道,发表四五篇论文,积累几百次引用,往往需要好几年的时间)。这位申请人在此前两年,甚至更早,就很可能已经符合了NIW申请标准。如果早两三年就提交了NIW申请,那么通过这个NIW拿到绿卡的时间,与后来申请EB-1A拿到绿卡的时间相比,会是前后接近的,甚至要更早。同时,早申请NIW,早得到I-140批准的消息,申请人就可以放心此后能够拿到美国绿卡,心情会更轻松,接下来就能够更多集中精力在事业发展和其他重要事务上面。 能够早提交I-485:如果在NIW批准以后又办理了EB-1A的申请,那么可以沿用较早的优先日期(NIW I-140申请的提交日期),同时又按照EB-1排期来排队,综合下来就可以较早地提交I-485申请,早拿到EAD和Advance Parole,有很多便利。比如说,I-485提交以后,不需要任何其他签证身份,就可以合法留在美国,然后还可以用EAD来工作,用Advance Parole来旅行。 如我们此前举的例子:张博士在2019年1月提交NIW得到批准,然后在2021年提交EB-1A或者EB-1B得到批准。李博士在2019年1月提交EB-1A得到批准(要求的条件和难度都比张博士高很多)。算下来,两个人在绿卡排期里面的位置是一样的,拿到绿卡的时间也是一样的,但是李博士要有比张博士强很多的背景才能达到这个同样的效果。 如果李博士2019年提交的EB-1A 没有批准,一直到2020年再次提交EB-1A才批准,那么反而要排到张博士后面,更晚拿到绿卡。 能够早获批I-485:在申请初期,很多人关注的是“什么时候能够提交I-485”。但是,如上面提到,排期系统有两套,要等到Final Action Date排到了才有可能获批I-485. 对于EB-1类别,这个Final Action Date的排期日期还只到2016年9月1日;对于EB-2类别,排期是2015年7月1日(和EB-1只相差一年左右);对于EB-3类别,排期是2015年6月8日。这说明什么呢?如果一直为了积累条件而等待,只办理EB-1,从I-140申请提交,到I-485得到批准,也需要两年多的时间。如果在此前已经提交了NIW申请,有了较早的优先日期,那么,基于这个较早的优先日期,申请人不但能够较早提交I-485,还能让自己的I-485较早得到批准。 赵博士和王博士两个人,背景和学术成就相差不多。赵博士在2016年就提交了NIW,到2018年,不管是否提交EB-1A,现在都会处在比较有利的位置,有较早的优先日期(根据早先批准的NIW的提交日期而来);而王博士一门心思等着申请EB-1,或者是攒条件上EB-1A,或者是找雇主支持EB-1B,结果面对EB-1门槛升高的形势,又没有早先批准的NIW提供保底和优先日期的帮助。两种策略,哪一个比较划算,是一目了然的。 关于买房子,曾经有著名的“美国老太太与中国老太太对比”的故事:美国老太太早贷款买房,住进去以后享受一生并慢慢还贷款;中国老太太攒一辈子钱,到临终前买房住进去两天。申请绿卡也有类似的情况。如果有人连续多年和别人合租,一心攒钱要一步到位买硅谷三百万美元的住房,而不是先根据自己当前的情况和需求来买房,大家一定认为这个人比较偏执。那么,同样一个人,连续等待好几年的EB-1A机会,而不是先根据自身情况来提交容易批准的NIW,这明智吗?关于NIW的更多信息,请参见我们的文章《比投资移民快,比杰出人才要求低的NIW国家利益豁免美国绿卡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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